各学院、研究生部:
河北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依据“河北工程大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基金”使用范围,拟资助受疫情影响而生活困难的湖北籍学生。现就需要配合做好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本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湖北籍学生;
2.本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受本次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湖北籍学生;
3.非湖北籍学生,因特殊情况目前滞留湖北省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上述湖北籍学生指在湖北籍学生台账中的学生。
二、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各辅导员要将本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湖北籍和滞留湖北的非湖北籍学生,将学校对学生的关怀传达到位。组织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资助,填写《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辅导员。
2.学院审核。学院组织辅导员结合日常排查情况,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成《**学院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汇总表》(附件2),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发送xgbzkb@hebeu.edu.cn。
3. 研究生的申请、审核、报送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经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按本通知要求发送指定邮箱。
4. 学工部汇总。学工部对各学院和研究生部的报表进行汇总,将汇总情况汇报学校后,制定资助具体标准,报财务处发放。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2月24日中午12点前,各学院将汇总表发送指定邮箱,学院副书记在微信群留言“**学院学生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困难补助汇总表审核无误,已发送指定邮箱”。学生申请表留存学院备查。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
附件2:《**学院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汇总表》
附件3:河北工程大学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2月23日